发布时间:2023-08-21
注册公司就离不了办理税务登记证,可能有的人知道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但未必知道税务登记证的其他手续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提供资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跨区迁移的使用《纳税人跨区迁移申请审批表》)。
(二)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
2.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
3.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内容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内容有关的,需提供此件)。
(三)除基本资料外,根据变更内容不同,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 变更经营地址(税务登记 证地址变更)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 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2. 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3. 变更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变更企业名称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变更法定代表人(税务登 记证法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 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6 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 变更核算形式、投资方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 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8 变更银行账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ETS缴税账户时提供)。
9 变更经营范围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无营业执 照的纳税人)。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涉及税种变更的填写)。
10 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其总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 总机构变更其分支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1)因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或因行政区划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 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